市直有关单位,市属有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:
为保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市委办、政府办《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(六办发[2011]8号)要求,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、审计局、财政局联合组成资产检查组,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开展重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。重点抽取22户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2户企业作为检查对象。
二、检查内容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房地产、经营性资产、闲置资产、公有资源(资产)、无形资产、企业资产。重点检查资产清查申报表是否按时报送,数据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帐实是否相符,是否有瞒报、漏报,所附资料是否齐全,是否执行了公示制度、签名制度、承诺制度和总结报告制度等。出租出借资产,重点查看出租出借合同款项、出租出借收入核算、有无抵扣收入以及上缴财政等情况;经营性实体,重点查看主管单位投资额及所占比例,投资收益情况,有无乱发钱物或主管单位转移支出挤占实体成本等问题;对外投资,重点查看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及投资收益情况;对外担保,重点查看担保债务的额度、性质、信用及余额情况;无形资产,重点查看单位是否如实上报,资产收益核算和上缴财政等情况。
三、检查方式。采取座谈、询问、调查等方式,重点查看帐表据,涉及需延伸的事项,可延伸检查,对单位、企业报送的资产清查申报表要逐项、逐笔进行核对,确保数据准确无误。
四、检查时间。5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。
五、检查组分工。
第一组:汪英来(组长,市财政局副局长) 刘玉飞 郑立群 蔡锦春
检查单位:公安局、交警支队、公安金安分局、人社局、党校、广播电视台;
第二组:杨林森(组长,市纪委常委、市监察局副局长) 蔡旭 潘鸿 石琼
检查单位:水利局、第一人民医院、高级技校、产权产籍监理处、园林处、城市综合管理局;
第三组:漆学敏(组长,市审计局副局长) 方社 葛武丽 柳亚敏
检查单位:环保局、商贸流通协会、人防办、福彩中心、教育局、国土局;
第四组:杨庆法 (组长,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市综改办专职副主任) 余方军 江海松 田志芳
检查单位:交通局、粮食局、二中、公积金管理中心、自来水公司、公交公司。
六、检查要求。各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如实提供相关资料,不得推诿、敷衍,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核查表上签字。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,严格核查,做到实物资产与帐面资产相核对,认真搜集第一手资料,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,并在核查表上签名,按规定时间完成检查任务,形成检查报告。
2011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