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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解决涉农补贴现存问题”提案的答复(摘要)
    一、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问题

  退耕还林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,对改善我国生态环境、优化农村产业结构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根据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规定,中央财政对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粮食补助标准为140/年,对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粮食补助标准为210/年。此外,对每亩退耕地每年安排现金补助20元。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8年、还经济林补5年。为解决原补助政策期满后部分退耕农户生活困难问题,国务院决定,原补助期政策到期后,中央财政对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安排生活费补助70元,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安排生活费补助105元,并按20/年的标准安排管护费补助,继续补助一个周期。这样,中央财政对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补助,还生态林累计将达2000元,还经济林累计将达1250元;对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补助,还生态林累计将达2840元,还经济林累计将达1775元。鉴于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相当优惠,且国家已明确补助标准和年限,不宜再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进行调整。

  二、关于以现金形式发放良种补贴问题

  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,农业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于200935印发了《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》(农办财[2009]20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作了相应调整。对水稻、玉米和油菜等以杂交种为主的品种,实行良种推介、自愿购种,采取现金补贴的方式(可通过“一卡通”)直接发放给农民,简化发放程序,减少中间环节,保证资金安全;对小麦、大豆和棉花等以常规种为主的品种,由于全国各地农作物种植特点和农民使用良种习惯的差异较大,农民可以使用自留种,不利于优良品种的推广,良种补贴方式在全国不宜搞“一刀切”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农作物品种特点,科学确定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,可以采取售价折扣补贴,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。但采取统一供种方式的省级以下财政或农业部门不得组织招标。为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监管,充分发挥政策效应,财政部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,对《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,于2009年12月14日,重新制定印发了《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。

  三、关于继续深入实施“一卡通”工程问题

  (一)关于规范发放工作程序问题。为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,现行政策明确要求,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原则上一并发放;同时,随着补贴制度逐步完善,中央财政大力推广“一卡通”,给每个农民建立了补贴专户,国家给农民的补贴可以直接存到农民的存折上,中间环节不见钱,进一步提高了补贴效率。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现金直接发放的部分,要求乡镇财政所直接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,有条件的地方,可通过“一卡通”直接发放给农民。从各地实际落实情况看,今年地方多数选择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,并已通过“一卡通”将补贴资金陆续发放到农民。

  (二)关于严格基础数据管理问题。为了保证种粮农民切实享受到良种补贴带来的实惠,按照《意见》,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、逐级推进的原则,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,由村委会登记、核实、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。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,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财政、农业部门。最后省级财政、农业部门将各县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上报财政部、农业部。

  (三)关于加强补贴资金监管问题。为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,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。一是政策严格要求。现行政策明令禁止集体、他人代领对农户的粮食直接补贴,严禁挤占、挪用、截留对农民的直接补贴。必须把直接补贴兑付到农户手中。二是制度严密健全。建立了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、村级公示制度、基础档案管理制度、联合督察制度等。补贴资金通过专户管理、拨付、中间环节见数不见钱,管账不管钱;每户的补贴面积、补贴标准、补贴金额,全部在村里张榜公布,最少一周时间,防止虚报冒领和弄虚作假;补贴发放的依据、清单等基础资料要建档归卷,不定期抽查;有关部门对补贴发放实行联合督察,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等等。三是操作规范便捷。为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,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“一卡通”,直接将补贴发放到农户的卡上,提高效率,方便农户。逐步建立完善中国农民补贴网,通过补贴网管理监督补贴发放。下一步,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,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种粮农民手中。

  今后,中央财政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继续贯彻执行农村土地管理相关规定,积极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,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监管,充分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。

 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再提宝贵意见。

 

  二○○九年八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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